北京市積分落戶丨到底多少分可以獲得落戶指標?(附申報流程)
來源: 原創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來了
到底多少分能落戶?
具體流程如何?
今年4月16日起,至6月14日,近2個月的時間,為首批積分落戶申報階段。今年四季度,北京市將公布落戶分值,并向社會公示擬落戶人員信息。
4項資格條件是指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無刑事犯罪記錄這4個條件才能申報積分落戶
9個積分指標分別是
合法穩定就業指標
合法穩定住所指標
教育背景指標
職住區域指標
創新創業指標
納稅指標
年齡指標
榮譽表彰指標
守法記錄指標
8個經辦步驟
指申請人需經過:
系統注冊→關聯單位→積分填報→確認提交→
數據比對→查看初核結果→復查及現場審核→發布及公示
這8個環節完成申報工作。
釋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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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積分落戶申報,你需要提前準備些什么?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介紹,在申報階段開始前,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指社保繳納單位)可以提前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用人單位應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以下簡稱Ukey),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公共服務平臺用戶中心”注冊。申報積分落戶使用的Ukey存儲的單位信息應含有五證合一后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且該Ukey應已開通社保業務;個人注冊后,要輸入“單位注冊碼”申請與單位進行關聯。申請人務必確認在所關聯單位社保賬戶名下繳納社保。單位核實確認后,才可以繼續進行申報,用人單位只能關聯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在北京市實際就業的申請人。
2017年1月1日以后,個人需以租賃住所積分的,以申請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信息為準。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首頁房屋管理“住房租賃備案查詢”中未進行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全,應到各區住房租賃服務窗口進行備案。
需以國內學歷學位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相關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信息是否與紙質證書及身份證信息一致,一致的需獲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不一致的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以國(境)外學歷學位積分的,應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取得認證報告。
需以“創新創業指標”投資、就業要求積分的,應在申報時限內,在市科委創新創業人才積分落戶管理信息系統填報并提供申報指標電子版憑證,確保與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該項指標填報信息一致。
需以投資的企業繳納稅金情況積分的,應準備好該企業在京國地稅納稅證明,可以在“北京市企業登記信息材料查詢服務系統”提前查詢打印出資情況備查。
釋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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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分可以獲得落戶指標?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積分落戶政策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根據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規定,將由市委市政府根據每年實際申請人員規模情況,結合年度人口調控目標要求,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積分達到年度落戶分值的申請人經公示無異議的可落戶。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當年申請未達到落戶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個資格條件,還可重新申請。屆時,申請人只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查看上一年度申報信息,選擇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內容即可。未變更的信息將保留上一年度填報的內容并以此賦分,只需點擊確認即可。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未能辦理落戶的,資格予以保留。獲得資格的申報人可憑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打印的《積分落戶資格確認單》享受相關市民待遇。
釋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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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落戶申報如何填報,哪些事項需要現場辦?
今年北京積分落戶申報,大部分申請人足不出戶就能完成申報全流程,實現申報審核“群眾少跑路、信息多聯路、審核多并路、辦理少繞路”。需要在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和納稅指標中積分的,要注意了,您可能有以下兩個事項需要現場辦理。
申請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須在現場審核階段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結婚證進行現場審核。納稅指標中需證明企業納稅情況的需要現場審核。
有關負責人解釋,以納稅情況為例,考慮到企業出資人投資可能涉及多家企業,出資形式復雜,出資額變更頻繁,同時需審核國、地稅納稅情況,為了準確計算出資比例及納稅額,需要在復查階段由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結合企業在工商局登記備案的信息和申請人提交的納稅證明來具體核算。
“現階段,這兩項事項需要進行現場審核。”市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現場辦理的事項,也不需要多次跑路。按照我們目前確定的流程,涉及到這兩項現場審核的材料,完全可以在復查階段現場提交,這樣單位的人事干部只需要跑一次。”
此外,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說:“為了不讓申請單位在辦業務的時候排長隊,我們會根據需要復查或現場審核的人員情況,提前為申請單位預約時間。”
“對于少量需要現場審核的指標,我們也設計了嚴謹規范的工作流程。我們的政策操作實施必將在陽光下運行,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這位負責人表示。
釋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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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落戶通過單位申報,用人單位需配合開展哪些工作?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實施積分落戶是一次全新的改革和探索,為規范辦理,提高效率,政策規定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即社保繳費單位統一進行申報。
“這主要是基于這樣幾點考慮。”這位負責人說,首先,積分落戶主要解決的是有能力、有意愿長期在城鎮就業生活的人員落戶問題,申請人是否在京合法穩定就業、是否符合創新創業加分等指標要求,都需要引入對用人單位的評價。其次,積分落戶通過單位統一注冊、操作及提交紙質材料,免去了申請人自行逐一到窗口排隊辦理的程序,更為方便快捷。第三,積分落戶涉及全體在京常住外來人口的切身利益,為規范管理,也需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先期核實員工基本情況后統一申報。
這位負責人提示,在申報審核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配合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中注冊,獲取注冊碼,并將該注冊碼告知本單位名下每一位積分落戶申請人,幫助他們正確關聯單位。由于單位注冊和個人注冊申報都在同一時間階段內完成,請用人單位注意掌握好時間,為申請人預留充足的時間填報信息。
二是在申報階段認真負責地審核本單位名下每位申請人的每項積分指標,并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確認提交;三是在復查階段幫助申請人提交復查申請,并根據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約定的時間,到窗口提交復查材料或現場審核部分積分指標;四是在申請人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后,幫助他們辦理調京落戶手續;五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工作中涉及本單位人員的舉報信息進行核查。
釋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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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必須連繳7年社保,可以允許存在補繳記錄嗎?
根據細則規定,“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積分落戶申報階段開始前繳費狀態正常。”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京連續繳納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據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確定不同險種的繳納計算起始時間。考慮到申請人工作調動等情況,會存在個別月份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故規定為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期間斷繳未及時補繳的,即使未超過5個月也不能算為連續繳納。因銀行托收或社保經辦機構原因造成斷繳,如果在年度積分落戶申報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時進行了補繳,將不會計入資格條件補繳月數。
釋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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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啟動后,其他的落戶途徑有變化嗎?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負責人在發布會上介紹,2016年8月,由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結合北京實際,制定出臺《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這一辦法目的是穩妥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外來人口落戶工作。“這是在現有各類進京落戶政策之外新增并行的落戶渠道。”這位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還介紹說,積分落戶是一條新增的落戶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與其他現行落戶渠道并行實施。積分落戶申報啟動實施后,其他現行落戶渠道,如高校應屆畢業生引進、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和工作調動等,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記者注意到,最近,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實施了《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一辦法立足于為本市各類創新主體引進緊缺急需人才,突出了對創新創業的鼓勵,體現了本市現行人才引進機制的轉變、引才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以及人才評價方式更加多元。
積分落戶主要解決的是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的常住外來人口的落戶需求,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從辦理形式上看,引進人才主要采取條件準入,積分落戶主要采取積分準入的形式。雖然都表現為落戶北京,但是這兩個政策的著眼點和側重點并不相同,并行實施,互不影響。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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