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經理-天津制造型企業
來源: 原創
崗位職責:
1.負責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組織并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 貫徹落實本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標準,密切與生產、營銷、計劃等部門的工作聯系,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3. 負責組織《會計法》及地方政府有關財務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4. 負責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成本核算規程、成本管理會計監督及其有關的財務專項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補充和實施。
5. 組織領導編制公司財務計劃、審查財務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全面平衡資金,開辟財源,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 組織領導本部門按上級規定和要求編制財務決算工作。
7. 負責組織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進行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贏利水平,確保公司利潤指標的完成。
8.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財務稽核、審計內部控制制度,監督其執行情況。
9. 審查公司經營計劃及各項經濟合同,并認真監督其執行,參與公司技術、經營以及產品開發、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其他項目的經濟效益的審議。
10.參與審查產品價格、工資、資金及其涉及財務收支的各種方案。
11.組織考核、分析公司經營成果,提出可行的建議和措施。
12.負責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規劃會計機構、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和考核,堅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13.負責向公司總經理、主管匯報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匯報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及時進行決策。
14.有權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人選,并對其工作考核評價。
15.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財務、審計、金融及其相關專業,年齡32-44。
2、具有在制造型企業8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其中3年以上財務管理經驗。
3、具有會計中級或以上證書,英語CET-4或以上,熟練使用SAP系統。
4、具有較全面的財會知識、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
5、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協調溝通能力、計劃與執行能力,具有良好的學習能力和財務分析能力。